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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
引用:
作者gtstmars
從acetyl大貼的那篇來看
檳榔妹妨害公務成立的可能性滿大的
不過前提必須是在她確定有違法
從影片來看,她的穿著算不算****放蕩都還有爭議哩

而如果最後確定她有違法,妨害公務大概跑不掉
不過警察的處理也的確是過當
這一段寫得很清楚,已經是確定了
中和分局7日認定其執法過當,已將欒警員記過一次並簽報調離。處分依據是警察執勤是否恰當,如果受懲處員警覺得處分不妥,可以向上申訴。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情緒控制,也不能使用過肩摔或側摔等過當行為。警員與西施兩人體力上不成比例,且此案非重大刑案的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警...

其實公家機關本來就需要注重社會觀感(雖然很不情願),社會有聲音它們變得改進,即便自己有理合法,簡單舉例公路的監視照相機,早期不是都被喊成是偷拍,被罵得跟小偷一樣,
問題是相機用途為監視公路違規狀況做舉發,民眾不違規,相機也不會鳥妳,不管後續罰單款項用途,警察有維護公路安全責任,罰單也也警告效果,也都是合法辦理,但最後也是因社會觀感改進,在前方幾公尺告牌提示,雖有改進但並不代表監視相機違法~
效果=沒告示牌的地方可以超速
西施事件只能說那位員警真的很雖小,合理合法確被罰..,公務員不好當阿
不過我也並非100%認同員警,即便西施大鬧,以武力制伏後,如果員警能當下情緒控制好說歹說一下,而非身坐西施身上壓制(你都壓制住了,可請犯人配合減少武力),我想社會觀感因能減低很多。
舊 2010-04-18, 12:13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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