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fbspfbx
講屁話跟硬凹是律師的專長
今天你贊同挑戰公權力 哪天你需要公權力幫你時 他卻衰弱的無法幫你時
你就不要又上網哭 什麼警察無能之類的 因為那是你的支持與縱容 造成的
或許前面怎樣沒看到 但是 西施不要 叫囂 不要 動手腳 我相信 他也不會被怎樣
他今天會被打 被摔 也是他 她自己造成的 要靠腰前 先反省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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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請控制一下情緒吧
照你這樣,我是不是也能說
選擇性辦案跟吃案警察的專長?
這種話還是別說吧
回主題
從acetyl大貼的那篇來看
檳榔妹妨害公務成立的可能性滿大的
不過前提必須是在她確定有違法
從影片來看,她的穿著算不算****放蕩都還有爭議哩
現在這個案子好像已經開始打官司了
如果最後確定檳榔妹沒違法的話,
不曉得她後面的動作還算不算妨害公務哩?
而如果最後確定她有違法,妨害公務大概跑不掉
不過警察的處理也的確是過當
這一段寫得很清楚,已經是確定了
中和分局7日認定其執法過當,已將欒警員記過一次並簽報調離。處分依據是警察執勤是否恰當,如果受懲處員警覺得處分不妥,可以向上申訴。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情緒控制,也不能使用過肩摔或側摔等過當行為。警員與西施兩人體力上不成比例,且此案非重大刑案的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警員使用側摔制伏檳榔西施已經是武力過當,這是員警遭立即記過的原因。
另外,檳榔攤裡面是不是公共場所也還有爭議
有人認為是
也有人認為是像得來速那樣的性質,裡面不能隨便進去
關於這點我是不知道去哪裡查案例啦,
不過一般來說,應該都是在檳榔攤外面點東西,店員再拿出來給你吧?
還有一點,該警察可以錄音蒐證,但是他有說"妳再說一次"
這句話不知道有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