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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FlyNews
警察後來才動手,則是因檳榔妹已漫罵警察,已觸犯妨害公務罪。


很抱歉喔. 目前的法律並沒辦法令你如意
妨害公務罪不是這樣定義的
那只是拿來嚇嚇一般不懂法律條文的人

另外關於此警察標準 SOP 是啥
就說給你聽吧.
這是由它長官受訪說出來的
錄音存證之後. 應退出檳榔攤
回報女警隊. 請派員處裡即可
畢竟對方無立即性危險
所以此警員違反比例原則
因而被處罰
舊 2010-04-17, 10:54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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