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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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火豐
對這種自我中心的說法 實在看不下去了
你以為那個工程人員專程半夜兩點來你家施工,三點就收工回家了嗎?
一定要半夜12點前在你家施工完成才正確是吧?
本來看起來要爭取自己權益
自以為聰明,罵別人笨蛋
說到後來不過掩飾你的自私罷了
市政府以後知道該怎麼作了吧,
這個難搞的
晚上先去他家施工就可以了
公眾事務這樣論述 太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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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你看一下我的原文, 這是我提出來兩個方法中的一個, 難道另一個方法
有任何實施上的困難嗎 ?(還是你只是單純想砲我這個方法)
接著夜間工程除了非常重大或是攸關生命非常緊急的事情才必須要實施,
一個公車停等處有緊急到一定要在大半夜動工?
我也不希望有人晚上要爆肝來動這種小工程阿, 明明就大白天可以搞定的事,
況且大家都默認這種行為, 那改天政府又弄出一些新條例擾民, 那大家是不是
就得乖乖摸著鼻子默默承受呢 ?
請你到政府網站去查一下有關於噪音防治相關規定 ,
這很
明顯違反政府自己所立下的法條.
況且政府相關單位也沒有任何法條能強制執行夜間工程, 1999 新工處負責人
警察先生沒一個說得出來, 他們唯一能跟我們說得就是 :
"不好意思, 麻煩你們忍耐一下 !!"
這不是我自私, 這種事情不單單只會發生在我們家附近, 當你的小孩被吵到哭整夜,
甚至發燒生病還要帶去收驚...到時候你再說
"這真是政府的德政阿!"
這絕對不只是我個人單純的反應, 一定有很多被打擾的人反應過了, 而只是這些
聲音根本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力,
如果能減少這種擾民的事情發生, 不只是大家
晚上能夠睡得更安穩一點, 更讓政府減少這不必要得糾紛....
難道這種想法也是自私 !? 我實在不太懂 雷火豐 兄有什麼好生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