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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stm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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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引用:
作者FlyNews
開檳榔妹罰單,大多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tab-web-t&rd=r1),大多只要罰錢就好了!
除非有****露毛,才會依妨礙風化"罪",送交法辦,這個就不只是罰錢了!

甚至於當街跳舞、姿勢不雅放蕩,都可以開社會秩序維護法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tab-web-t&rd=r1)的罰單!

因為不管開什麼罰單,都要有身分證明....交通違規罰單也一樣,
若交通違規時,不拿出駕駛執照、行照.....等身分證明,同樣要被帶去警察局或警車查身份...


大大說的應該是這個吧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
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就這個事件的影片來看
檳榔妹的穿著是裸露了什麼呢?
還是他有什麼放蕩的姿勢?

如果成立,警察去開罰單,那麼以這標準,許多show girl或女藝人或內衣****,
要不要也罰一罰呢

如果不成立,那警察去要做什麼呢?
去勸導,有必要在店裡停留那麼久嗎?被勸導的人必須出示身分證嗎?
去臨檢,也應該要有理由吧?
大法官釋字535號(臨檢的要件)
從這裡看,我真的不懂警察自己跑去店裡要做什麼?

回到我一開始的疑問,如果警察一開始的動作不當,
那麼檳榔妹後續的反應,算不算是被誘導犯罪?
如果是,那麼警察這麼做是合法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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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mcgWrS9OdI[/YOUTUBE]
舊 2010-04-15, 02:44 A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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