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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皮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04
陳建州事件...

這邊不去探討商品公益操作的真實性
580元義賣只用了100元在公益上
陳建州解釋扣除成本及稅收只能捐100元
那套用到公式帶出來應該是這樣

580(售價)-(580x5%)(稅收)-成本=100(捐獻) ????
那成本等於580-29-100=451 ???

是什麼T恤成本要451 ??
你可以去問問賣T恤的朋友
有什麼自有品牌的老闆做衣服成本要用到451 ??

這篇文章不去質疑陳建州有沒有中飽私囊
畢竟沒有證據
就探討T恤的成本層面
我會說......

這樣的公益不如不要幹算了~~~~~~~~~~~~

我看到的是.........
藝人做公益可以形象加分
找藝人朋友可以增加曝光率
自有品牌也會提升形象
面對上游亦可衝量壓價
至於5%算到這些銷售產品頭上....那他的公司是不是可以藉此節稅?
終歸這裡面附加了很多潛在的效益
不得不讓人質疑
陳建州打的算盤是什麼?
沒辦法
用商人的角度去思考事情
就會產生這樣的解讀

做公益值得鼓勵
但疑點重重時
你還不如像歐普拉或文根英捐出某部分營業所得還比較實際

另外一個問題是....
我們家政府真的那麼沒良心?
公益販賣所得都照樣課5%??

這些藝人平時吃香喝辣光鮮亮麗也沒怎聽說有在捐錢
怎這時卻充滿佛心
卻又做得哩哩落落??


後續報導是....
究竟580元的T恤,該捐多少才合理,我們找到做衣服的廠商。發現成本要180元,扣除稅務、管銷所需要的103元,剩下的297元才是淨利,但是黑人強調,這些錢光是宣傳和人事成本就不夠用,去年LOVELIFE捐兩百元,無法負擔虧損,計算過後今年改捐一百元。

呃...
陳建州把公益當事業在搞呀?
他公司只能算代銷
怎能把一些管銷算在公益成本裡面??
那言下之意是用這些錢來付管銷
他就不用再負擔人事成本?
倘若盈損全算在公益上面
那何須陳建州?
現在是他公司不准碰到有損就對了???

他的宣傳費用....難道是有給他的藝人友人宣傳費??????
而且成本最好是180啦

很多本質都偏離了公益的意義
如果能省則省
利用他為公眾人物的知名度來發揮效益藉此把利潤最大化才是正確的
而不是利用公益之名將之事業化
尤其他自己有衣服事業
利益無法規避

要不然我來辦一個
請他幫我
他幹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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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汽車回收
舊 2010-04-15, 02:21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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