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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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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FlyNews
就算條子和檳榔妹還算認識,但開單也是要有身分證字號,
沒有身分證字號,就算知道姓名,開什麼單?
先約談幾個姓名可能相同的,等確認是哪個人之後再開單嗎?

而且那個警察是也說過去要跟她拿身分證時,她人就躲到裡面.
應該是營業場所裡的小門裡,當檳榔妹又想往裡面跑時,就被警察推出來了!

檳榔妹被開單也拿習慣了,應該也早有因應對策了! 有點EQ的撒嬌就好了!
但這個檳榔妹可能是前陣子上雜誌,認為自己紅了!講話就比較大聲了!

基本上,我是覺得內政部長比較沒鳥蛋,一看到媒體片面報導,就先把那個倒楣警察記過了!
沒辦法,為了選票.選票.選票.選票.選票.選票!但可能會適得其反。


引用:
作者FlyNews
警察只不過是沒有現場逮人而已! 大概是聚眾的人太多了吧!?
但還是要蒐證後查出姓名,才能發拘票傳票約談吧!?
有些釋回的則可能原本沒他的事,也收到傳票。

要是有強勢警力可逮人,就會當場有人被死拖活拖的拖去警察局了吧!?
過去新聞也常發生過呀 !


蒐證後查出姓名不能開單,但是可以發拘票傳票約談(反而不需要身份證字號確認是哪個人),這說法還真有趣。
舊 2010-04-14, 10:41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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