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yNews
*停權中*
 
FlyNew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引用:
作者ggxx999147
法定危害的定義是 造成他人損失
穿著清涼會造成誰的損失?如何達到危害的標準?
如果檳榔西施有達到犯罪標準
為何這名西施從未因妨害風化遭送法辦?

你還是沒搞清楚什麼叫做違規? 什麼叫做有罪?
收到罰單這是違規,被起訴上法院才會被法官判有罪無罪。

收到罰單並不會有前科記錄,不需要上法院,也不會被起訴,
以交通違規而言,除非撞死人、撞傷人、酒駕、過度超速....才會涉及殺人、傷害、公共危險罪。
除了移送法辦看有沒有罪之外,所有的違規罰單還會全都補上!

要是收到罰單的人算是犯罪,恐怕一堆人都有前科了! 我也有收過罰單也是"犯罪"嗎??
像酒駕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就算被法官判無罪,只要酒精濃度超出,還是要繳幾萬元的酒駕罰單!

檳榔西施原本只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要開"違規"罰單,並不是要取締妨害風化"罪",
但因警察開罰單執行公務過程中,檳榔妹漫罵又不配合拿出身分證,又關鐵門,則涉及妨害公務"罪"。

竊盜罪、殺人罪、傷害罪、公共危險..什麼的....都是罪,若是現行犯就可予以逮捕,
而妨害公務"罪"也是罪,同樣可以現場逮捕。
(有些沒法現場逮捕的,可能是警力不足,或太沒種了!但別把沒種的警察正常化!)

交通違規後,警察已盯上,但駕駛不想被取締而開車落跑,嚴重的甚至警察開槍都有可能!!
就比較近似於檳榔妹先違規之後,因不想被開單,才會有妨害公務罪的"犯罪"情形。

大多數人被開罰單時都是乖乖的拿出身分證或駕照,頂多和警察爭執或唸一唸,也不涉及妨害公務罪,
對罰單不爽,就收到罰單後再申訴就好了!
其他檳榔店的檳榔妹,搞不好早就收過N張罰單了!
但大多收罰單的人,並不像這個檳榔妹不拿出身分證明又對警察漫罵。
舊 2010-04-14, 04:57 A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yNew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