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ng
最好是當街跳舞、姿勢不雅放蕩都可以開單....
請你找出判例來在來說
今天如果達到可以開單的標準....
警察何必私下去所謂的"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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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串
搜尋的連結我都連好了,你連看都懶得看就回文? 是打字比較輕鬆,還用眼睛閱讀太累了嗎?
露毛的是依妨害風化罪,穿著太暴露或露小褲褲的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6千元罰單。
連身穿內衣、內褲,外罩薄紗的也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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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2/10/14/140-1363358.htm
桃園檳榔西施「三不」開罰 穿著、坐姿、舞姿都要管 Video
2002/10/14 20:51 桃園訊
桃園縣政府整頓作風檳榔西施的「三不政策」,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勸導期已經結束,15日起若有違反「三不」,將開單處罰。而警方面對壓力,取締措施將極端嚴格,
不但穿著要管,坐姿也要管,甚至當街跳舞姿勢不雅放蕩,也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單處以新台幣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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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jw!DqEWiFKGSE8srzUG7MY9Iw--/article?mid=2856
◎ 更新日期:2008/05/07 07:20【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中山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檳榔西施愈穿愈清涼,警方以胸罩、內褲不直接暴露為原則,最近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兩名檳榔西施,可罰6000元以下。
警方說,兩名遭裁處的檳榔西施都經勸導後,服裝仍過於暴露;其中唐姓女子(21歲)身穿內衣、內褲,外罩薄紗,可直接看到胸罩與內褲;張姓女子(23歲)身材豐滿,穿胸罩、內褲,乳溝及肚臍輕晰可見,妨害善良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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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localnews/spe...f604ae1fa429f55
檳榔西施拚業績裸露 警依妨害風化送辦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十一日電)草屯鎮外環道博愛路一家檳榔攤,僱用林姓辣妹「檳榔西施」,林女為了衝業績,以裸露下體陰毛供顧客觀賞刺激賣點,警方規勸多次未改善,經全程蒐證後,今天依妨害風化罪嫌將林女移送法辦。
此外,另有二家檳榔攤之檳榔西施,也因穿著太暴露,遭警分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裁處六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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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檳榔西施小褲褲,露了! 警察看不下去,罰了!
http://www.nownews.com/2002/10/20/140-1365624.htm
2002/10/20 11:32 記者黃啟洞/桃園報導
桃園縣南崁交流道附近的一處檳榔攤的檳榔西施因為穿著火辣,露出了內褲,經員警拍照之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六千元,這也是桃園縣政府從10月15日執行檳榔西施三不政策以來,第一宗對檳榔西施開鍘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