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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維大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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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耀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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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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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razynut
法家有個很有名的觀點,認為立法要嚴峻,像火一樣猛烈,人們害怕被火燒傷、痛苦至死,就會緊守法律的規範。
如果法律訂的像水一樣柔弱,就會讓人失去警惕之心,最後,死在水裡的,反而會比被火燒死的人多。
這就是「刑期無刑」的觀念。
時至今日,我認為可以加上一個但書。法律訂定的很嚴厲,但執行上可酌情減輕,這樣也比較人性化。
訂定寬鬆,執行嚴厲是不對的,這樣就如同把人趕到水裡淹死一樣。
而今天實際的走向,是訂定寬鬆,執行也寬鬆,兩頭都鬆的結果就等著天下大亂吧。
個人始終相信法家與荀子人性本惡的說法
(看新加坡華人國家中 最守法與有效率的)
2010-04-12, 03:04 AM #
182
阿耀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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