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bes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鄉下
文章: 17
無罪推定是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告無罪。
證據由法官自由心證作成判決
自由心證需合乎:經驗法則、論理法則(邏輯)

舉例來說:
為何帶8個多月沒使用且只剩99元的提款卡在身上?
若是很久沒整理皮夾,為何不是和身份證健保卡駕照等放在一起
而只是借書證、會員卡等不重要的卡片放在一起。
何時遺失?為何在詐騙得手後隔日掛失?是否太過巧合?
(攻擊被告遺失的說法不合經驗法則,不足採信)

犯人在撿到提款卡和密碼時,如果不能確認卡片是否已掛失,怎麼會拿去詐騙?
(推論為被告交給犯人,看起來在邏輯上是合理的)

除非有證據可以證明被告說法的真實性,或是法官邏輯上缺失的地方,不然機會也不大。
舊 2010-04-12, 12:59 AM #7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be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