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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blackmeat
大大,
人是一種不合理的動物,
因為有一種叫“習慣“的行為是不可理喻的!
看了這麼多大大熱情的回應!
感覺很負面!
目前計畫:
先找法律扶助幫忙,如果ng,還是提出上訴!因為並沒有交付事實,
法官這樣寫真的很冤枉人!
有位大大說過
法律是無罪論!
但目前看來根本就是反過來的有罪論!
法官也沒有證據證明被告的交付事實,只是推斷而已!
被告卻要提出沒有交付事實才得以證明無罪!
唉~~~~~~不懂法律的人,就只能被法律耍的團團轉!

另一位大大貼出類似的案例 加上有看到談話性節目討論過這種議題
對於宣稱金融卡和密碼一起遺失 因而被詐騙集團使用 檢察官或法官早已心證形成

上訴翻盤的機會不大 怕的是找律師 會遇到電影刺激1995的情節~"這裡沒人有罪都是被律師害的"(律師要賺錢,難道會說沒希望叫你們放棄上訴?)

運氣背遇上二審法官 討厭這種矢口否認 且一審只判拘役50天 得易科罰金 仍要跑來上訴 最後結果加重點刑責就划不來

判決書最後一頁有提到 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拼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舊 2010-04-12, 12:08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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