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sus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幾乎每個人看到這 都會覺得 事情應該不是單純遺失吧
被告 的確或許處境辛苦可憐 但也可能因此想多少賺點錢 而用了不恰當的方式
一個巧合點 算巧合 但好幾個巧合就很可能是故意了
難怪法官會這樣判
舊 2010-04-11, 11:52 PM #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sush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