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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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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cheneyen
Bingo~不過以前是繳都不用繳~現在至少追到中間的那段時間~~

假設是以前算法,離台六個月以上,可以停保,等回到台灣後只要繳交當月保費即可使用健保~~

假設當月保費是600~~那麼舊制他只要繳600~~但是到二代健保,他變成要繳600*6=3600(注意,這邊的家戶總所得是有問題的,我覺得應該用年薪6萬美金來算保費才對)

二代健保是規定~~兩年不在台灣才可以停保(等於說必須要除籍),所以期間你"不可以"停保

一但停保,必須要等四個月才可以再續保,所以健保就變成不會救急使用了

詳細還是要等真正過關才可以得知~~

我覺得比較好的作法是,只要進到台灣,健保費必須強制續保(與現行制度一樣),但是必須等2年後才可以選擇停保,沒提出停保的話,保費續計

最大的問題是,那些海外的,沒有台灣收入,那麼健保費的基準怎樣算才對?


乾脆一點玩大的...

非中華民國籍外籍人士及僑民 , 在台生病就醫一律自費..

離台3個月以上國民未繳費 , 健保自動效 , 終身無法復保 , 生病就醫一律自費..

這樣有沒有讓你覺得公平一點...
舊 2010-04-11, 04:0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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