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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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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sclee
個人認為樓主上訴也是敗訴居多
現在認賠殺出 早早定讞了事 有前科也是沒辦法的

實務上 再強的律師也沒法令法官相信金融卡與密碼一起遺失是合情合理 不是早報警晚報警的問題 只要卡被盜用(有密碼才能使用)就很難脫得了關係

也有可能 詐騙集團找個人頭 上午把金融卡和密碼交付詐騙得逞 人頭下午馬上去備案及通知銀行報失 有這種手法檢方法官當然不會相信是遺失

不過 還要擔心那位受害人民事求償你就慘了

這個才是後面麻煩的地方,一開始的律師費用搞不好只是小CASE
現在不光是要繳罰金OR被關,身上莫名其妙背了前科
之後原告還會再提民事求償...而且十之八九都會提
舊 2010-04-11, 03:50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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