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年我身份證遺失,一開始只是被偷辦行動電話~~
那時就到警察局備案了...
隔了兩年, 詐騙集團開始偷辦銀行帳號、開票(這個最麻煩)、買車子...
過程非常離譜... 就不贅述了.. 總之,那個犯人有找到是誰,有沒有抓到就不清楚..(提起公訴的文好大一張, 密密麻麻..)
我想說的是..
因為兩年後狀況又陸續發生, 於是我回到當初備案的這家警察局... 告訴他們我有備案過..
一開始他們還不太願意查.. 最後還是去查了, 但卻告訴我「查不到資料∼」
所以, 去警察局,還是以拿到三聯單為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