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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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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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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有個很有名的觀點,認為立法要嚴峻,像火一樣猛烈,人們害怕被火燒傷、痛苦至死,就會緊守法律的規範。

如果法律訂的像水一樣柔弱,就會讓人失去警惕之心,最後,死在水裡的,反而會比被火燒死的人多。

這就是「刑期無刑」的觀念。

時至今日,我認為可以加上一個但書。法律訂定的很嚴厲,但執行上可酌情減輕,這樣也比較人性化。

訂定寬鬆,執行嚴厲是不對的,這樣就如同把人趕到水裡淹死一樣。

而今天實際的走向,是訂定寬鬆,執行也寬鬆,兩頭都鬆的結果就等著天下大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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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0-04-11, 03:24 AM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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