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dt35
不應該講支持誰,因為兩者都錯,只能講誰錯的比較多(講"支持誰"會不會比較容易造成對立)
我覺得警察錯比較多,他可以不動手,事後可以告那位西施妨礙公務、問候父母親或是穿著猥
褻,因為他有錄影蒐證,或是事後請女警來陪同處理,至於我覺得警察不該動手的原因是,那
位檳榔西施並不是做什麼對別人有立即傷害的事(譬如說:砍人),若ㄧ般人吵架,錯的人應該都
是出手揍人的那ㄧ方,那位警察的處理方式就好像跟別人吵架,但有公權力在身可以合法打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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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女生錯了阿,先罵人還動手,警察只是取締,那女生搞得自己一點尊嚴都沒有。
警察也是有點情緒化,但如果是我,我也受不了。
他自己不肯配合,要把他帶回去還死賴著不走,受訪時雜誌一直拿著,太假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