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ubphc
Advance Member
 
pubph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24
引用:
作者FlyNews
1. 公開之營業場所,警察並沒有在搜索,不要搞混了!百貨公司/大賣場都有地址啊!

2. 社維法開單罰錢就算了,但妨礙公務罪是刑事,要上法院的!

3. 如果你是老闆,最好不要承認,檳榔妹穿著清涼是檳榔妹的事,但因檳榔妹有打電話給老闆,老闆指使關鐵門則可能變成妨礙公務罪的共犯!

4. 條子在外面時就關鐵門,才是高招。因為沒營業,條子就不能進入公開之營業場所!
但條子還在裡面時卻關鐵門,則可能被視為意圖限制"執法人員"之人身自由!要成立妨礙公務罪就簡單多了!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1. 公開之營業場所,警察並沒有在搜索,不要搞混了!百貨公司/大賣場都有地址啊!

既然也不是在搜索!那警察到底進去幹嘛?
而且到底是為什麼要找她麻煩?妨礙風化??

如果執勤的理由不正當!那麼後續還算是妨礙"公務"嗎?
     
      
__________________
impossible is nothing

「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只是有些事情發生的機率比較低罷了」
機率遊戲
舊 2010-04-09, 12:54 PM #24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ubph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