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yNews
賣檳榔是在公開之營業場所,並非在家裡。
像判定在民宅內賭博/打麻將是否為"賭場",也是依此為據,
如果常有人出入,民宅也可能被判定為公眾之場所的"賭場"。
要不然,所有在民宅內的賭場都不用取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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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內跟屋外你怎麼認定? 要說販售站是屋外,裡面是私人居住所又有何不可?
賭博是否為知有犯罪鹹魚,為證據保全先行搜索,日後仍否要請檢察官開搜索票這我不知道
不過該案看不出來需要證據保全之處?
警方到底在執行何種勤務? 是有接獲線報該站販毒嗎? 還是抓通輯犯
最多也是襲警現行犯,可是該潑婦是何種現行犯? 拿刀拿槍?
另外程度上也有區別,被推一下就叫襲警? 那跟瘋子被碰一下就大喊殺人有什麼差別?
這種潑婦說實話這種我看了都會怕,也覺得她很沒水準,但是總還不至於要搞到這種地步
警察在某種程度上即使是合法的,那也是法律保障他們讓他們可以在某些情況下伸張正義
而不是拿著權力就要人一眛服從
但是從影片中雙方都是挑釁的語氣,只是警察比較知道避開而已,
看了讓人難過,我們的人民保母僅只是知法弄法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