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檳榔西施部份
刑法第五章妨害公務罪
第140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男員警部份
刑法第26章妨害自由罪
第307條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3章傷害罪
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性騷擾防治法
第二十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十一條
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
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第二十五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
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奇怪怎麼一堆人喜歡警察國家 
然後當大家都支持警察對於一般無明顯犯罪意圖的老百姓暴力值勤的時候
下次趴在地下的可能就是你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