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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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To iamowl,
如果您的看法是回小弟的...
那建議撇開戰爭的因素來討論比較客觀。不然又會牽涉倒是誰入侵誰, 哪個國家有理或無理的問題...
我只是剛好一時想到這兩部電影所以提出來!
但我其中想分享的是誤傷/誤殺的情況, 不管在任何一個戰爭中, 都很難完全避免而已... 我並沒有特別想幫美軍或戰爭粉飾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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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米李瓊斯那部是2000年的「交戰規則(Rules of Engagement)」。
丹佐華盛頓1996年主演「火線勇氣(Courage Under Fire)」中誤擊友軍坦克的指揮官。
軍人與警察不同,警察執法時以遏阻犯罪為主,重點不在射殺多少罪犯,而在防範無辜民眾受害。軍人則以殺傷敵方有生戰力為主,牽連無辜民眾是無可奈何之惡!畢竟現在有太多「俗辣」聖戰鬥士,喜歡躲在平民之中,從事所謂「非等稱」遊擊戰!對方若投鼠忌器不還手,就揚長逃逸;對方如果抓狂「通殺」,則激起民怨,有利其日後擴張陣容。
我認為影片前半中,美軍交戰規則很嚴明,判斷為有敵意後才開火;影片後半段之射擊廂形車,則有殺紅了眼,欲罷不能之嫌!
要說美軍有錯,錯在當初就不該無故出兵伊拉克。當年出發點一「錯」,後面不論怎麼做都「對」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