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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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淺草一郎
以上的是根據事實還是你自己的猜想?
1.如果你所言為真,則失業率應該沒有改變。所以你所說的也最多只是部分事實而已,而且一般來說替代性高的職位本來薪水就低,也許根本不到22K,且...根據實施要點六、實習機構資格審查裡面,砍老員工聘22K實習生是不允許的。
2.政府怎麼破壞市場機制的?在我小時候就已經有實習生的存在,他們的薪水就是比不上正職的員工,所以以前就業市場的薪資就應該要被實習生拉低才對。市場機制在失業率高的時候新進員工的薪水自然就低了。
最後補充一點:這個政策是教育部的方案不是勞委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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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灣失業率改變了多少? 失業率變好是這政策的影響還是景氣變好?
更何況失業率是放棄再就業的也不會算在內。
砍老員工聘22K實習生是不允許的,
所以公司逼員工自已走就不是砍人囉! 連資遣費也不用給,這多好? 這種案例太多了,
2. 你小時候就已經有實習生了,那時候的實習生待下來的薪水會一直保持實習生的薪水嗎? 還是過了實習期就100%會跟正職一樣? 實習生跟正職做的事一樣嗎? 實習生給的薪水是零嗎? 明明22K方案這些跟實習生制度就是不一樣嘛!
政府直接在市場上提供使用成本為0的勞工,這就叫市場機制嗎?
勞動市場上出現一堆使用成本為0的勞工,會發生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