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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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mad
1. 沒有這方案企業一樣能用便宜的人力來取代沒錯,但政府給了更大的誘因來做
原本一個大學生2.8萬,現在有一年不用錢
2.8X12=33.6萬
企業多了33.6萬的誘因來幹這件事!!!!
2. 人力銀行原本只是放砲
但政府以實際的行為來破壞市場機制
為市場立下新的標杆!
再者人力銀行這種放砲行為本來也是政府勞委會應該管的事
你能用勞委會一個扣10分的錯來合理另一個扣20分的錯嗎?
我說你一直說勞委會說的是實話
但,只增加少部份大學生的就業(事實上還是有很多大學生失業)
卻造成資深就業者失業(家裡主要經濟來源)
和整體就業市場薪資的下降
30%的事實+70%的謊言 能夠說它是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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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是根據事實還是你自己的猜想?
1.如果你所言為真,則失業率應該沒有改變。所以你所說的也最多只是部分事實而已,而且一般來說替代性高的職位本來薪水就低,也許根本不到22K,且...根據實施要點六、實習機構資格審查裡面,砍老員工聘22K實習生是不允許的。
2.政府怎麼破壞市場機制的?在我小時候就已經有實習生的存在,他們的薪水就是比不上正職的員工,所以以前就業市場的薪資就應該要被實習生拉低才對。市場機制在失業率高的時候新進員工的薪水自然就低了。
最後補充一點:這個政策是教育部的方案不是勞委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