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z..
Master Member
 
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演一圈 (誤~
文章: 2,447
引用:
作者William Garrow
你說什麼,請你道歉 !

請你不要亂講話.



為了這樣就PM給我,說我"誹謗"你?

這樣吧~如果有其他鄉民認為我應該就你說的"誹謗"兩字跟你道歉~

我馬上道歉~問題是,你如果不是Vincentinlaw,何需這樣的急著撇清?

而我也只不過附和著foxykat妹所認為的情況而已阿。 你說是吧!
 
舊 2010-04-06, 08:03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