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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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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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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夢畫
洛杉磯警局和學校校警在2008年總共對遲到或曠課學生開出1萬2000 張罰單,這些罰單讓他們留下不良紀錄,並送到少年法庭處理,累犯最高罰250美元(台幣8000元)。




警察用什麼理由開單啊 @@
舊 2010-04-05, 02:1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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