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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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跟NCC洽詢中華電信ADSL升速方案的回函!
敬啟者:
茲復 台端3月31日電子郵件有關「免費升速案相關疑義」案,本會說明如下:
有關電信各項資費訂定,係由各業者自行評估擬定,並檢附相關資料提報本會審核,本會會就其成本合理性與市場競爭因素等項核定(或備查)後,業者再行公告施行。
上述本會核定之法規依據係按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調整及其促銷方案,至少應於實施日前七日,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並報請本會備查。但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之各項業務主要資費之調整及其促銷方案,應於預定實施日前十四日報請本會核定,於核定文到次日在前述所定場所公告,並於公告日起七日後實施。」
爰有關 台端所詢事宜,本會將依上揭規定完成相關程序後,中華電信公司將依規定公告實施。荷蒙關注電信業務,謹致謝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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