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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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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雷火豐
老師打人不對,傷害罪自有法院和教育部處分 沒有偏頗

25個家長要求留任,他們不擔心老師會對他們小孩體罰,
不擔心老師會把他們的兒女打成豬頭
還希望老師留下來
這件事也沒有偏頗



在台北市這種地方,老師違法打學生,家長還會25人連署要求老師留任
可見這個老師表現多麼優秀,他們一點都不擔心自己小孩會出事


更重要的是,這樣可以確保學生不會留在那個班







這件事談法律一點意義也沒有,要告一定會成立,該懲罰的不會少

有趣的是,這次大多數家長們站在老師這邊

好人有時候也會犯錯,雨果的"悲慘世界"就是這類故事

很明顯這是一個受害人家長vs25個受害人家長
一個小孩被老師打 25個小孩被老師打的小孩欺凌
如果把問題永遠都怪到老師身上 而不檢討怪獸家長 這樣事是永遠無解的
舊 2010-04-01, 03:15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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