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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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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Doubla A
我也沒同意阿


越是直覺,理所當然的事情,越難用文字說明
說真的我覺得這是很容易"理解"的問題
就構造及行為來說,蟑螂等昆蟲並不具備"腦"這個構造
牠的行為純粹是幾種受器針對環境的刺激產生反應而已

貓、狗等具備腦這類器官的動物則有一定程度的記憶思考學習能力
最起碼能夠理解自身的生命安全、高興、難過、舒服、疼痛這幾種概念

對人類的認知而言,殺貓狗跟殺小強最大的差別就在於
打小強就只有啪滋一聲,貓狗如果受到傷害會因為疼痛哀嚎憤怒或者是求饒
今天如果蟑螂被拖鞋追殺時,會痛哭流涕該的呼天搶地,
大概打得下去的人會少個一大半吧(EX:***魂某話蟲子長出人臉來XD)
而虐待動物的人則反之,喜歡看對方在自己的支配下感到痛苦
這才是問題所在.

這是就行為&構造差異來看
當然也不完全是這麼單純,還要把人類社會文化進步的痕跡這個因素考慮進去
EX:早期台灣務農家庭是不吃牛的
而幾千年的社會文化普遍將貓狗視為寵物,
無論是做為家庭成員或者是做為工具用,
嗑掉家庭成員OR工具的同類???感覺總是不太對勁吧
舊 2010-03-31, 08:07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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