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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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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98
有人覺得判太重?那也是法律授權的範圍,有什麼好叫的?要覺得不合理,立法時就該發聲;現在看不慣,去動員修法啊!扯些有的沒的?
舊 2010-03-31, 05:31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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