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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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G-pro
個人認為太高估學校的行政調查權限。上課吃東西都管不著了。
學校能把已成年學生抓來偵訊嗎?
早一點直接報案,讓專業檢警司法介入調查,不要期望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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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頁有之前的文,可以看看台大是怎樣處理的
沒什麼意願調錄影帶,也只問了被告一次被告說沒有就算了
當事人配不配合是另外一回事,
重點是校方除了淡化再淡化外,一點查清真相的意思與行為都沒有
事發之後沸沸揚揚所有箭頭都直指被告李姓博士生
接著還是有人指證他仍繼續領養幼貓
甚至在校園中誘捕幼貓
校方是有資源可以處理、輔導學生的
放縱不管導致最糟的結果,這不能說不是學校的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