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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TRG-pro
長期不在台可先辦停保,等有需要再補繳,既然規定如此,那就祝旅外人士省錢又身體健康,沒機會用到大筆的醫療支出吧?

這是健保局規定的,不信你去查,我都問過的東西了,您好像也是醫療相關行業,這種規定沒理由比我們不清楚
引用:
作者TRG-pro
根據你的主張,萬一有意外,用個人醫療保險即可,可不要又來辦復保來刷健保卡,自相矛盾?

規定的東西,你拿他也沒辦法阿,政策不改,發生事實就在那邊,沒有人有錯,因為都是合法行為
就像是90%的人都利用這些機制去爭取自己權益,但是我們要自命清高,全額自己用自己保險來負擔?
這個道裡還是你教懂我的,我還真的應該跟你說聲謝謝勒
舊 2010-03-29, 10:02 A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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