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ck28825252
部落格設定為公開的時候
樓主愛貼誰的就貼 沒任何問題吧
又不是盜圖來用 或是假裝是主人...
如果有問題PTT 表特版 早就完了...
能吃上什麼官司我還真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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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個東西「隱私權」「肖像權」
假設:
今天我在無名留下資料,並且同意公開資料
但也只有授權無名網站,不代表我同意讓其他人拿去用
就算告不成
但你貼我的文章.照片..等等
禮貌上你也該先跟我說一聲吧!
順便回一下樓上某篇...
※拿掉名字免得又要戰起來
引用:
只要已經被公布的事,哪來的隱私權
尊重是一種禮貌,但也別太天真了
當你做出第一個授權後,就等於有無盡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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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借摩托車,你答應一次了,表示你以後必須借我N次
我約妳女友逛街,你答應一次了,表示我以後都可以約妳女友逛街(即使你懷疑我和你女友有曖昧關係

)
但你說得對
尊重是基本禮貌
但我今天只看到強詞奪理
以及不成熟的態度
看來梯數只能當參考
不過樓煮只是熱心過頭
而當事人都說沒關係了
再吵也沒有意義
好好欣賞曼妙舞姿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