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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lora
那你就去當美國公民啊∼
台灣多你一個佔位置,少你一個很環保

當年我在國外唸書和順便工作時,三年多的時間,也沒停健保
打有健保以來,我從來沒用過
一堆人都是這樣,這也啥好拿來說嘴的


你為啥不講一堆人停保,但是每半年回台灣用健保洗一次牙,作一次身體檢查?

給shien
你以後也可以有醫療需求再回台灣繳健保費看病(我稍後解釋原因),很多人這樣作,你不用覺得不好意思,我覺得讓健保早日倒,就算不倒,讓台灣的保費狂加,才是逼他們改進的動力
一堆人靠腰說旅外回去看健保的漏洞,沒人改,那就用力鑽,鑽到他們受不了才有機會改
至於會有債留子孫問題,想開一點,不自覺與不在台灣的人無關,債給他們背,福利大家享,這樣說來殘忍,但自私的看,其實自己並沒吃虧

我印象中啦,兩年出境超過兩年,會被撤銷台灣戶籍,但是你還是台灣公民,健保局有規定,離境半年以上可以選擇停保
但是,一但你入境台灣,健保局有規定,凡事台灣公民,都要有健保,所以你必須要去公所作加保的動作,此時你已經有健保資格了,可以合法使用健保
如果說你停保後,下次進到台灣不用健保,但是也沒作加退保動作,恭喜你,你會被健保局偷算保費,他不會通知你,直到一次變超大一筆,被發現後要你一次付
ex: 99年4月辦理停保,並離境<-六個月->99年11月入境(沒繳保費,也沒用健保)<-一星期->99年12月離境<-兩年>101年12月入境
這種狀況下,你會被追繳兩年保費,就算你沒使用健保沒續保也一樣
這個機制有跟健保局確認過了,只是說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說要補繳兩年一周的保費,另外一種是說補繳一周,因為承辦人員可能不清楚,所以安全的作法,就是依法做加停保即可
舊 2010-03-28, 10:50 P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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