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nif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2,444
引用:
作者Raziel
關於中信局的問題, 也沒必要砲這麼大.

至少的至少, 規格/功能/價格/資格有政府機關過濾過一次, 不然很多IT knowhow不足的

承辦人員根本就是被不肖廠商 屠宰 (被騙被拐後再拋棄, 公司改名捲土重來又是一條好漢).

中信局有明列產品的價格帶, 每一個產品項次當中以各廠商符合之型號的最低價者為優,

相同功能互有取代性的廠牌型號明列在上面 可以讓採購承辦人員清楚的看到對照選擇

並非獨規, 所以各家在規格/價格上的攻防以求可被列入該產品項次時, 彼此已經廝殺過,

end user看不到而已. IT業產品的 開放報價 跟 成交價 之間還有空間早已經是行之多年

的潛規則. 金額大的案子, 你如果不會討價, 那就廠商賺走, 想殺價格的, 廠商也有一點

緩衝可退. 機關的承辦人靠中信局至少不易被有心的包商圍剿買到高於street price

被當潘仔. 而這一大本給公家機關的價格表公開在檯面上流通, 也不...

大部分的狀況的確是這樣子沒錯,
而它也的確可以防弊,
不過有時因為它上面的價格比一般自己訪價的市價高一些,
造成經費拮据的基層單位必須要減少採購數量或是降低採購的產品等級,
對比較了解電子產品且沒有不良居心的人員來說,反而是一個緊錮咒,
不過法令本來就是站在大部分人的立場來設想,
中信標的東西真的對不了解的人來說,可以指定廠牌、廠商這點真的是不錯啦,
至少不用怕標到一堆高價垃圾…
     
      
舊 2010-03-26, 08:54 AM #7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nif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