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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ziel
關於中信局的問題, 也沒必要砲這麼大.
至少的至少, 規格/功能/價格/資格有政府機關過濾過一次, 不然很多IT knowhow不足的
承辦人員根本就是被不肖廠商 屠宰 (被騙被拐後再拋棄, 公司改名捲土重來又是一條好漢).
中信局有明列產品的價格帶, 每一個產品項次當中以各廠商符合之型號的最低價者為優,
相同功能互有取代性的廠牌型號明列在上面 可以讓採購承辦人員清楚的看到對照選擇
並非獨規, 所以各家在規格/價格上的攻防以求可被列入該產品項次時, 彼此已經廝殺過,
end user看不到而已. IT業產品的 開放報價 跟 成交價 之間還有空間早已經是行之多年
的潛規則. 金額大的案子, 你如果不會討價, 那就廠商賺走, 想殺價格的, 廠商也有一點
緩衝可退. 機關的承辦人靠中信局至少不易被有心的包商圍剿買到高於street price
被當潘仔. 而這一大本給公家機關的價格表公開在檯面上流通, 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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