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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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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e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68
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引用:
作者惡蟲
為什麼前面還很歡樂,後面看起來很痛苦。

刑235-1……讓我死了吧,我還以為是今天立法院剛通過的法條,結果不是,又以為是對岸偷渡來的,一查才發現原來不知道何時到了火星。

哪位要回地球的,順道載我一程吧。
噗,我知道你要講什麼,但是他說的是刑法第235條第1項吧,引用法條錯誤,0分。
一般來說,235-1大部分指的是第235之1條而言,在此敘明。XD
但是翻遍六法,刑法中沒有第235之1條,你果然來火星嚕,一起回家吧XD。

你們兩個一起酸人家,一起告!

PS:我不是R的分身,別告我喔!怕怕!
舊 2010-03-26, 03:58 AM #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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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es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