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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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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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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9
講了一堆不就等於廢話 .
我什麼時候說過被告一定有罪 ?
先前的爭議 , 在有沒有指名道姓 , 有沒有直接引言 !
你要不要先去把文章內容看清楚 !
被告是一回事 , 有沒有罪是一回事 , 拜託你努力一點好嗎 !
要討論事情 , 至少先把重點抓到吧 .

反正出事也不關你的事 , 是吧 .
別人配合偵察 , 跑地檢署 , 你會幫忙載送嗎 ?
這邊告訴人家一定沒事 , 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
問題是遇到了濫訴的人 , 堅持要走私法途徑 , 你又能如何 ?
已經有實際慘烈的例子供大家警惕了 , 你還在這邊掀波瀾
是啦 , 到後面可能沒事 , 收到了不起訴處分書 , 但先前花時間
跑警局 , 跑地檢署 , 跑法院 .. 你要負責嗎 ?

廢話一堆 , 卻沒抓到重點 .. 失敗 .

從頭到尾我都沒說一定會被判刑 , 重點在預防事情的發生 .
可憐 .
希望以後你的當事人不會被你害到
舊 2010-03-25, 05:06 PM #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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