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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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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 ROD
在 pcdvd 被某先生告的那一串 , 有幾個人直接直接寫上名字的 ?
有不少只是在那一串直接回覆文章而已 , 就上榜了 !
你看了判決書嗎 ?
檢察官不起訴的原因 , 是因為沒有直接寫上人名所以沒有公然侮辱
的問題嗎 ? 不是吧 !
沒有直接引言 , 就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嗎 ?

如果有鄉民告訴你沒關係 , 你就盡量做 , 不會有問題 .
而到時候出問題了 , 鄉民會幫你負責嗎 ?
還是就躲起來 , 裝做沒他的事 ?

我的程度如何不要緊 , 因為你不會遇到我當你的審判長 .
而你如果出事 , 遇到什麼樣子的審判長 , 才是你的命 .

我的發言只希望你盡量不要出事 , 不要做出令你會後悔的事 .

講得再深入你也只會抱著你看到的起訴書跟判決當神主牌
難聽的話我就不多說了,KEYWORD是構成要件&不法性
&有些法官、檢察官在正式的公文書裡面是不寫法理
不起訴處分是給兩造看的,如果雙方都沒有雇用律師
請問檢察官長篇大論寫了一堆法理,要給誰看?


你以為法官愛怎樣採用怎樣的簡解就能怎樣裁定?
多的是有法官與律師之間對見解產生蹉齬的狀況
律師對法官的裁定不能接受,是可以提出抗告的
法官必須對此作出正式公文的回應

所以我前面才說,那個被判敗訴的CASE
我不曉得被告有沒有找律師,有沒有對這點提出抗告
有跟沒有之間的差異很大!!
舊 2010-03-25, 01:01 AM #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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