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你是番仔國來的嗎?我什麼時候說"已經"了?
有具體事證?找給大家看阿.....
然後別忘了我很久之前就提過認定名譽權有無的問題...
若讓我再說一次不要狀況外還擅自曲解我說的話,
抱歉黑名單伺候,不想在你身上浪費時間跟你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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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火氣別那麼大...
抱歉又插花...其實還是來推文的...
據本人粗淺的法律知識
檢察官是有權依事證充足與否判斷是否該移送或是優先偵辦與否...呈上去的案件被法官打槍也很難堪的...
依這篇要告網友毀謗或是妨礙名譽的話,應該很難...
大家只是推文而已啊...又推了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