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n.mini
聽說的不可以是事實?
你不覺得你用詞越來越過份嗎?
當我發第一篇文章的用意
事因為新聞每次報導
人都說自己小孩很乖
跟壞朋友在一起後才變樣
我聽說的剛好和網友預期的相同
說他才是朋友眼中的壞朋友 如此而已
的確他父母也有找人關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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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重說一次~仔細聽好~聽說的如果沒有確切證據就當作八卦聽聽並閉上嘴,如果有確切證據,請交給司法單位
如果是瞎掰,這裡是公共論壇,你還po 出來就是散佈不實言論,檢警調沒找你喝咖啡已經對你很仁慈,你到底了不了解?
誰告訴你聽說的可以拿來當事實?還拿腦殘的霉體報導來當擋箭牌,一人做事一人當吧
如果是事實,那拿出證據,順便告訴大家
你是聽誰說的呀
不然再回去看看你po的文是長什麼樣子?我想你應該忘了說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