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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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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virgoboy
第一次聽到低頻噪音,所以查了一下

10.低頻噪音管制標準法源依據?何時實施?適用之管制對象為何?
答:

1.法源依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2 項,於 94 年 1 月 31 日環署空字第 0940007620 號令「修正『噪音管制標準第三條、第七條』」。

2.實施日期 :娛樂場所、營業場所低頻噪音管制標準,環保署於 94 年 1 月 31 日正式修正公告,並將於 94 年 7 月 1 日開始實施。

3.適用對象 : 娛樂場所、營業場所。

適用對象不一樣,這條沒辦法。
鄰居都沒違法的情況下,真的看他良心而已。

這是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低頻噪音宣導資料
http://www.tyepb.gov.tw/index.php?act=detail&id=2235
小弟用這一份資料讓社區困擾我們十幾年的噪音消失
希望能幫到你

以下節錄部分內容
六、 管制對象:
(一) 營業場所及娛樂場所。
(二) 其他場所:
1. 優先以本縣集合型住宅區(公寓大廈)內之中央空調系統(含冷卻水塔)、馬達、發電機等設施為管制對象。
2. 另有關桃園縣政府92年10月30日府環空字第092048959號公告內容中列管之空調系統、發電機、冷卻水塔、馬達及抽、排風機等設施,目前研議修正中。

http://www.tyepb.gov.tw/index.php?a...mRvYyI7fQ%3D%3D
舊 2010-03-20, 05:3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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