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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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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這類文總是有些人喜歡在那邊喊燒
反正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比較認同志翔說的
想辦法找出有利於自己的證據
自己認為怎樣或自己覺得才是對的,說真的不是重點
認為自己做法正確,事實上也真的是對的,或是錯的較少的
但是事後卻是輸的,實在多到一個不行
如果對方不是刻意不想賠錢,也只是和你一樣認為他這樣想或這樣推也是對的,所以就是對的
豈不也變成你含血要坑錢,畢竟兩邊都沒有任何證據
一堆人引經據典也是一樣,你又不是法官,怎知道法官要用這條?
法官要如何知道他所看到的證據、資訊就是要用這條來處理???
事發當時沒有馬上叫警察來,又沒監視器,也沒有目擊者幫忙,事後通常很麻煩...
有時候變成看哪一邊有技巧或哪一邊資源多,哪一邊覺得受不了,哪一邊經得起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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