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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日嫖客,ID"風俗刑事"散播嫖妓偷拍相片,連續舉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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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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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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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
不過你看清楚他是回誰的文
誰最先認定
然後誰就直接講他是嫖客
中華民國法律 罰娼不罰**
就算他去嫖
陽光直接罵他是嫖客,也是公然悔辱阿
這段就請其他熟悉法律的法學大師人回答你吧 .
要不然我講太多 , 有人嫌我煩 , 跳針 . 還要尻洗我
除非有新的東西出來 , 否則我還是低調一點 , 以免公親變事主 !
已經有很多人要把我打成 s. 了
2010-03-18, 01:07 PM #
4526
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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