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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lora
那是06年寫的
08年,有人要求釋憲
大法官有提出解釋,將健保歸類為社會福利的一環
如果沒有繳保費,就醫時,健保局仍須給付
不信的話,你可以去查一下釋憲條文

之前已經提出釋憲的說法
去找一份過期的Q&A,難道就可以和憲法相提並論嗎?
法律、命令違背憲法,無效
你忘了嗎?

我引用的不是所謂的報導,也不是google快取,而是官方網站,google一下就找到
哀~~沒想到現在查資料不僅要查官方回答,還要查釋憲文阿
舊 2010-03-17, 08:55 PM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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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