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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男女這塊領域我實在感到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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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
LALALOVE
麥克兄,你的講法有點問題
以前的結婚是「儀式婚」,2008年5月23日後才改為「登記婚」
那些有頭有臉的人「娶」小老婆應該都有辦桌宴客才是
如果有的話,那就可能會有重婚的問題
不過,我不知道所謂明華園那個是誰
如果你這樣講也有可能犯重婚罪
因為以前好像只要有公開儀式就算結婚了,現在則是一定要登記
2010-03-17, 02:1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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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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