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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當老師就要很熱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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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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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y888
還有這種解釋的喔
路口10公尺就算白線也是禁止臨停
不是你沒動就沒責任
女騎士要告應該連計程車一起告
應該雙方都要告計程車才對!
另外要加告在路口攔車的乘客
印象中N年前就開始有法規規定不可在路口攔、停計程車,
不過在路上還是被很多這種在路口攔車的乘客差點害死
好幾次
2010-03-17, 01:4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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