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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Master Member
 
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演一圈 (誤~
文章: 2,447
引用:
作者A ROD
還好啦 , 我沒有特別覺得怎麼樣
我如果沒打電話去 , 怎麼敢那樣質疑 z.. ?
那不是我的個性咧 , 我是有幾分才說幾分的人 .
只是當時候 z.. 寫出來的內容給我感覺 , 跟我求證的不同而已.
我想當時候 z.. 詢問時 , 也沒有想到 sunnywalker 提出的是誹謗的
告訴吧 . 我那時候有問曾姓員警 , 報案人要告什麼方面 ? 因為有
兩件不同的事情 , 但是曾姓員警說無法告知 , 但是他們已經受理 ,
且目前在偵察中了 .. 一般我們說的警察 , 有分司法警察 , 消防警察 ,
交通警察 ....等等 . 而在派出所偵辦案件的 , 就屬於司法警察 .
只要他們接受了民眾的報案 , 開始偵辦中 , 就是進入了司法程序中 ,
並非只有在地檢署或者法院中的審理 , 才叫做進入司法程序 .

至於你說我指誰發言不當 ? 會被告 ?
說實在的 , 真的不關我的事 . 不是我要躲問題 , 而是我無權幫 sunnywalker
說誰誰誰的發言不當 . 因...


是阿!
我是認為你們兩個,要不要去結拜一下
這是另類不打不相識
舊 2010-03-16, 06:36 PM #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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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