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上面有民視的新聞畫面,不過我忘了看哪台的比較清楚也比較久
我覺得那女騎士騎的算快,在那種車潮當中,還有點小鑚
為了是要閃避臨停在路邊的計程車
開車的並沒有很魯莽的右轉,速度很慢
打了方向燈右轉也其實很慢,女騎士如果不騎快想鑽過計程車與這台車之間的車縫應該是可以停下來
再來我看是沒有很惡質的那種肇事逃逸的程度,車子都停下來人也下來看了
我想兩邊應該也有對到話,如果是有衝突或不滿,監視器畫面也看不出有任何蛛絲馬跡,包含幫忙的路人
駕駛看騎士沒怎樣,也沒有說什麼爭什麼,想說小事自己摸摸鼻子,算了走了...
女騎士身體狀況不清楚,如果以車體來說,我想那台車修理費用應該比機車修理還要昂貴
側面板金都凹一大塊了
況且發生車禍就都會報警嗎? 當然是未必
應該說是雙方認知不同,騎車的認為開車的錯,開車的認為騎車的錯
當下沒有橋好後續就更容易發生糾紛
認為根本是開車的錯還被對方唸不爽之餘,身體受傷花醫藥費還要修理機車
認為根本是騎車的騎太快的問題,下來看對方也沒怎樣,跟她說以後不要騎那麼快
對方也沒進一步回應,想說善了了,沒想到事後做賊的喊抓賊,給我搞這一齣
而為什麼這件事會端上檯面? 我想問題在於她對警方的態度不佳
大家也知道,你不是三兩三,你跟警方態度不佳,警方絕對讓你吃屎,就算你對
不敢說全部啦,我相信很多警察都是這樣
車禍當下的反應其實有爭議空間,反而不是問題點,誰對誰錯都還不知道咧
大家所說其實一看就知道先入為主觀念,更不用說想輕鬆的情緒性發言了
包含我說的第一段,也只能算是臆測說法,等上了交通法庭我想才知道誰該對誰錯
我是賭女騎士吃虧啦
不理警方的約談的人多的很,態度和職業也是會浮出來的要素之一吧
很多社會記者都嘛常窩在轄區內警察局,和警方泡茶聊天吃好料,那好用的新聞題材何不用呢?
博感情套交情,有新聞才能優先報導,好的資料也比別人快拿到
另一方則是有好的多報導優點多讚揚,若有缺失或出包手下留點情,記者大爺不可怠慢
本來就是魚幫水水幫魚的
這其實也算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了吧
兩方的晉升其實也都是關係密切
另外被撞的女騎士其實也是老師,不過是幼稚園老師.
我有點很懷疑你是否滿18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