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asil
徐自強已經死刑定讞,不然不會在44人名單上。
已經死刑定讞,還能算是「一個審理中的案子」,顯然你認為人掛了以後也要繼續審下去。
請去瞭解「定讞」是什麼意思,大法官在何種情形之下受理申請解釋,監察院能在何種情形下介入司法,每件事都要釘一下我也是會累的。
監察院只是提出調查報告,沒有提出糾正彈劾,算是很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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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誤導別人,5次的非常上訴就說明了一切,若是沒有第6次,必是有什麼關鍵說服了
檢察總長,所以程序還沒走完的情況之下,不用你在這扮演全知全能的上帝角色......
引用:
作者drasil
不能,因為他們沒負責這塊,但是他們說得有道理。
最可笑的是,一個被宣告違憲,又被調查出許多疑點的案子,居然被人當神主牌一樣供著。
自從被人說引了幾個連結就自以為了不起以後,我感到慚愧。
因為我看到了憑著一股對「專業」的強大信心,以及毫不自疑的預設立場,便能自始而終堅定不移的典範。
即使常常自表,即使所有的說法只有一個核心(反正法官有專業只有法官能下判決要不然還要怎樣),也能在風雨中大步前行。
實在感動,我發現網友說得對,真的有人是沒有良心的。
繼上次的祈禱文後,我又想來分享一句佛家禪語了。
「自表無涯,回頭是岸。」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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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前面一開始就說明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罪,我也沒有評論,
你要質疑判決的內容是你的自由,
但是你不能拿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或引大法官的解釋,
故意忽略司法獨立的根本核心問題,
"確定"的告訴別人徐是無罪的,
這就是誤導!
最後,你論理不行又回到人身攻擊的老路,
將不認同你的意見的人貼標籤當成是毫無良心的人,
良心?
以這樣"自婊"的表現,你夠資格談論良心嗎?
(你想婊人,想笑別人"自婊",結果又"自婊"你自己,打成別人自"表"了.......)
老實說,
當好人很容易,
我當然也可以當好人,當濫好人,
告訴別人徐是無罪的,
但是一想到當個有
"良心"的濫好人要跟你同一水
準,
我還是決定放我自己一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