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誠實豆沙包
又是"國際特赦組職暨人權人士"........
拜託這種官樣文章就不要再來了......
按照你的推論,
應該將檢察官和法官的職位統統裁撤,
並把所有檢察官和法官拉去槍斃,
因為他們誤判失職就算了,
居然搞到讓監察院凌駕於司法之上,
乾脆以後只要監察院就好了,
因為監察院的決議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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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職暨人權人士關切就一定是想聲援殺人魔嗎?不能是援助無辜的人嗎?這挺有點預設立場啊。
調查的是監察院,寫的文章官氣一點也沒辦法,畢竟是政府機關啊。
之所以要弄三權分立(我國是五權)就是要相互制衡,不然某一部門出了問題誰來糾正呢?
法官必須依照立法院制定的法律審判,但是大法官又可以宣告法律違憲,這樣請問是哪一院凌駕於哪一院之上?
如果監察院不能「凌駕」司法院行使
監察權(<---連結),那它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依照你的看法,倒有點像是法院的判決就是真理,不容凌駕的樣子了。
這是不是又有點預設立場的感覺呢?